据悉,深圳有一个男子在妻子昏迷7天后拔掉了妻子的呼吸机,现在被警方以谋杀罪起诉。该男子是一面痛哭一面做的,他声称是不想再让妻子受痛苦和折磨了。
据医院ICU的主任介绍,一开始该男子还是很积极要求治疗的,其实他的妻子送来医院的时候已经属于脑死亡了,在国际医学界脑死亡就是认定人是否死亡的标准。其实在医生看来,脑死亡的患者完全米有治疗的必要,只是在维持一个生存的假象,但是患者家属的要求,他们还是会尽力完成的。
这件事引起了一阵讨论的狂潮,究竟是谋杀还是爱呀!
跟着又有很多人开始了天马行空的猜测,比如什么妻子的昏迷米有道理,丈夫这么做肯定埋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看过这个报道,我唯一的想法就是:这个丈夫这样做是个不智之举。既然已经被认定为脑死亡,那就可以出具死亡证明,他是可以向医院要求放弃治疗的。而他偏偏采取了一个过激的办法,就算是心疼妻子也不能为此把自己送上法庭呀。其实同样是一个动作,但是关掉呼吸机的手是谁的事情的结果就截然不同。
话说,为此我和老公也进行了一翻讨论,结论是他的做法我们能认同,就是他用的方法我们不认同。
我和老公说:如果我也有这么一天,我不想受这样的折磨,我也不忍他跟着受煎熬,放弃是对彼此最好的方式。